用户想了解离婚后,若父亲的户口为成都集体户口,会如何影响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居住权以及户籍变更等相关法律问题。用户关心的是:1) 子女抚养权是否受影响;2) 集体户口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无影响;3) 父亲的居住权是否会因为集体户口受限;4) 子女探视权和抚养费支付是否与集体户口有关;5) 如何处理可能的户籍迁移问题。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与父亲的户口性质(集体或家庭户口)无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健康状况、教育能力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其次,集体户口一般是指单位、学校或人才市场等集体单位设立的公共户口,这不影响财产分割,除非该父亲在集体户口下的资产登记或财产权益(《物权法》第9、14、39条)。再者,居住权通常基于房产所有权或租赁合同,而非户口性质(《物权法》第9、16、39条)。对于子女探视权,法律并未规定与户口性质的关联性。最后,户口迁移需遵循《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集体户口的父亲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迁移。
总结来说,父亲的户口性质为成都集体户口,并不会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居住权及户籍变更等产生直接影响。法律主要关注的是个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和权利,而非户口类型。用户应关注的焦点应放在自身经济条件、抚养能力以及与子女的情感联系上,而非过分关注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