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其妻子在离婚后再次结婚时,户口本上会如何显示她的婚姻状况变更。
一、【法律问题概述】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离婚或再婚均需向公安机关进行婚姻状况登记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目将由“已婚”变更为“离异”,再婚时则变更为“已婚”。
二、【婚姻状况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意味着离婚后再婚,必须及时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三、【程序性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后再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已更新为“离异”。
四、【具体操作】在完成新的结婚登记后,女方需要携带新的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更改,此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将被更改为“已婚(再婚)”。
五、【特殊情况】部分地方可能对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具体表述存在差异,但核心原则是反映真实的婚姻状态,确保与实际相符。例如,有的地方可能会直接显示“已婚”,而不特别区分初婚或再婚。
总结:离婚后再婚,女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首先通过合法程序变更为“离异”,在成功办理新的结婚登记后,应再次进行变更,显示为“已婚(或直接显示为已婚)”。这完全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户籍管理和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