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离婚后的女性如何办理户口回迁手续。答案概要:离婚妇女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及户籍管理法规,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回。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女方需要向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出。
二、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及相关户籍政策,离婚后女方有权选择回迁至婚前原籍或父母户籍所在地。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及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居民户口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办理户口迁移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有具体的户籍管理实施细则,女方还需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五、最新法律规定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女方有权决定自己的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回迁户口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携带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并遵循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的具体指引完成户口迁移。在此过程中,女方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