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居民在离婚后,若想将户口迁回原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来说,需提供离婚证明、原户籍证明等必要文件。
从法律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户口迁移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因婚姻、收养、认领、分户、并户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这意味着离婚属于合法理由之一,允许当事人进行户口迁移。
离婚证明材料的准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因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有效文件,必须作为申请迁移户口时的重要材料。
原户籍地的确认与联系: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第十四条指出,“公民可以将其户口迁往有合法稳定住所、就业单位集体户或者其他亲属家庭户内”。故此,在决定迁回哪个具体地址前,应先明确目标地点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事先与当地派出所沟通确认。
提交申请及所需资料:参照《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全省户籍窗口服务工作的意见》(赣公字〔2017〕16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居民户口簿变更更正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与时限: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指南》(2019版),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迁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新的户口簿。
总之,离婚后迁移户口是一项依法依规的操作过程,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遵循正规程序,通常能够顺利完成。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