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了解离婚后如何迅速处理户口(户籍)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这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户口迁移,二是子女抚养权的确定。
首先,户口迁移通常由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13条,公民迁移户口需持有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审核后办理迁入手续。在离婚后,如协议中未对户口作出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个人可以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户口迁移。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依据《婚姻法》第36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哺乳期过后,由双方在离婚时,根据子女的权益、双方具体情况,依照最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十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7、8、11条等规定,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学历、工作能力等因素,以决定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
此外,离婚后的户口和子女问题也可能涉及《物权法》中关于房产和居住权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子女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离婚后快速处理户口和子女问题,需要结合多种法律法规,同时考虑个人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在此过程中,如有必要,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