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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拿不到孩子的户口?

用户:136****8388 康保县 2024-10-31 06:36 婚姻家庭 浏览量:4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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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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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离婚后非抚养权方是否能够取得孩子的户口。答案是:离婚后,尽管孩子可能主要由一方抚养,但双方对于孩子的户口权益并未因此丧失。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孩子的户口管理遵循相关户籍法规及婚姻家庭法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非抚养权方也享有对子女的相关权利。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的出生、死亡以及亲属关系变动等情况应进行户口登记。离婚后,如果需要将孩子户口迁至非抚养权方名下,需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66号),在处理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问题时,应当尊重并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四,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

第五,如遇到拒不配合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将依法裁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非抚养权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当然,具体操作流程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当地户籍政策及相关部门规定执行。若遭遇障碍,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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