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以选择与父亲在同一户口簿上落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离婚后的子女户籍归属可以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决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原因,可以申报变更常住户口所在地。”这意味着离婚并不改变子女跟随父母任何一方落户的权利。
其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子女有权选择随父亲落户。
再者,关于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子女抚养权归父亲,则原则上应随父亲落户。
此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抚养权归属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离婚后子女可以根据抚养权归属情况选择随父亲落户。具体操作需遵循我国现行有效的《户口登记条例》、《婚姻法》(现已整合至《民法典》)、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配合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总之,在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子女与父亲一同落户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