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江苏离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以凭离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此外,《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因婚姻关系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以凭离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在申请户口迁移时,需要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具体流程如下: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迁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此,整个过程一般不会超过10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江苏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整个过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