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分户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下从五个方面详细解答这一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可以申请户口分户。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8〕66号)的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需要分户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后,可以办理分户手续。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的规定,申请户口分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如果一方不愿意配合分户,另一方可以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单独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分户。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离婚后办理户口分户是合法且有明确规定的,只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备齐全的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即可。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户口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