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询问的是离婚后如何将自己和原配偶的户口从父母的户口簿中分离出去,即户口迁移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属于这一范畴。
二、个人独立设立户口:离婚后,可以凭离婚证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设立个人单独立户,若已有房产则可立为户主;无独立住房的,可申请挂靠亲友或社区集体户口。
三、子女户口处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的户口随其生活抚养方迁移。
四、父母同意迁移:需要取得父母的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出具同意迁移声明等。
五、具体操作流程:具体的迁移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包括申请、审核、迁移信息录入、原户口注销等步骤,应咨询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准确指导。
总结: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借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设立新的户口或迁移至其他住址,同时妥善处理子女户口问题。在此过程中,需得到父母的配合和支持,并按照各地实际操作流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