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沙离婚后无房者户口挂靠问题,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没有房产的情况下,其户籍可以如何合法地进行迁移或挂靠。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及相关政策,离婚后无房者的户口处理方式有多种选择。
原籍回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原因需要变更常住户口登记事项的,应当持有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如果当事人愿意回到婚前户籍所在地,则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回原籍。
亲属挂靠:依据同一条例第二十条,“公民可以将其未成年子女或者配偶的户口迁入自己的户内”,意味着如果离婚后个人与直系亲属(如父母)共同生活,那么可以选择将户口挂在亲属名下。
单位集体户:对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44号)中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租赁住房等方式在当地落户”,同时也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集体户口服务。因此,若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口,则可申请加入。
公共租赁住房:针对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提出要“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一旦获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入住,便有机会将户口迁至该地址。
人才引进政策:部分地区为吸引高层次人才,会推出特别的人才引进计划。这类项目往往包含解决户口问题的内容。例如,《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就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包括落户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离婚后无房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地方具体规定选择合适的户口挂靠方式。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