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离婚后,子女的户口是否能够转移回原籍或至另一方父母处。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的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户口进行迁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这意味着子女作为公民,在父母离婚后有权申请户口迁移。
其次,参照《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决定子女的居住地,包括户口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若子女回到未直接抚养的一方生活,也可据此办理户口迁移。
再者,考虑到亲属关系及实际生活需要,公安机关出台的相关户籍管理规定也允许此种情况下的户口迁移。例如《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中提到,因家庭矛盾、离婚等原因需迁移户口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手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子女抚养权及探望权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保障了离异家庭子女的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后子女的户口确实可以根据抚养权归属、实际居住地等因素进行转移。具体操作时应按照现行有效的户籍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当然,涉及抚养权变更等情况,还需依法办理相应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