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在起诉离婚后,询问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案概述: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根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按户籍管理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准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簿、迁入地房产证明等。
申请迁出:持有上述材料,首先应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接收地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当地的户籍政策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给予批准。参考依据可能包括《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办理迁入:获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的批准后,需携带相关批准文件和其他必要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正式办理迁入手续。
变更登记:完成以上步骤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会在户口簿上进行相应的婚姻状况及居住地址的变更登记,至此户口迁移完成。
总结:起诉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须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准备齐全的法律文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出,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迁入并做变更登记。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守我国现行的户口登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手续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