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想知道离婚后是否可以独立设立户籍,以及这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手续。
法律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个人有权申请独立设立户口。
房屋产权: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有独立的住房才能单独设立户口。如无自有房产,可能需投靠亲友或租住地的集体户口。《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居民的户口变动情况进行登记。
子女抚养权: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其户口一般会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社区管理:办理户口迁移时,可能需要社区出具相关证明,遵循当地社区管理和派出所的规定进行。
费用问题: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工本费等,具体费用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总结:离婚后,当事人理论上是可以独立设立户口的,但具体情况需结合个人住房、子女抚养权等因素,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