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在离婚后,如果个人没有房产,是否可以单独设立户口。用户希望了解在无房情况下能否独立设立户口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这意味着,离婚后,个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户口登记的,包括分户或独立设立户口。
根据《公安部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6〕32号)的规定,无房人员也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或投靠亲属设立户口。具体来说,无房人员可以在单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中设立户口。此外,也可以选择投靠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应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此外,如果选择投靠亲属设立户口,需要征得被投靠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离婚后即使无房,个人仍然可以申请独立设立户口,具体可以通过设立集体户口或投靠亲属等方式实现。建议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顺利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