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成都离婚后,前配偶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其在成都的户口,答案是可以的,但具体情况会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 离婚与户籍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因婚姻、收养、认领、分户、并户等原因,需要变更户口登记内容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户口迁移,离婚后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 地方政策差异:不同城市对于离婚后户口迁移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成都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离婚后,一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出,但也可以选择留在原处,只要符合当地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即可。
- 房产归属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离婚后,当事人名下有房产或与房产相关联的户口,则更有权利选择是否保留该地户口。
- 个人意愿及协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中若明确约定一方可以继续保留现有户口,则应尊重双方意愿。
- 社会公共服务考虑: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分配,离婚后选择保留户口的一方应注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离婚后是否保留成都户口主要取决于个人意愿、双方协商结果以及是否符合当地具体政策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