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离婚后个人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原籍(娘家)。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利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这意味着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而需迁移户口时,有权选择迁回原籍。
其次,参照《民政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处理财产、债务等问题需要变更户口登记的,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
再次,公安机关发布的《户口登记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了离婚后的户口迁移手续。离婚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往其他合法住所地。
第四,《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妇女结婚、离婚后,其上述权利不受影响。”这也意味着,离婚后的妇女有权将其户口迁回娘家,以便继续享有娘家所在地的相关权益。
综上所述,在离婚后,公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依法办理户口迁回娘家的手续。因此,用户所提问题的答案为:离婚后,户口确实能够迁回娘家,这一行为完全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要遵循相关程序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即可顺利完成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