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个人情况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分立户口。这通常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并遵循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原因需要变更姓名或者迁移户口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意味着离婚确实是变更或迁移户口的一个合法理由。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主要规范婚姻关系本身,但其第三十二条指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这为离婚后的各种后续处理提供了基础法律依据。再者,《关于进一步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96号)中提到要简化户籍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这意味着更加便捷地完成户口分离手续。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一)首次申领;(二)有效期满;(三)损坏不能辨认;(四)丢失;(五)其他需要更换的情况。”离婚导致的身份信息变动也属于“其他需要更换”的情形之一,因此当事人可能还需要更新自己的身份证件。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有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这条款直接针对的是财产分割问题,但它间接反映了离婚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方面都应该依法妥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户口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后确实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来申请单独设立户口,这一过程受到多部法律法规的支持与指导。同时,随着我国户籍制度不断改革优化,办理此类事务将越来越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