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离婚后关于“投靠北京女”(即外地户籍人员通过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北京)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居民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20〕634号)的规定,夫妻投靠入户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在京居住情况等。
根据上述通知,夫妻双方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满10年,且一方为北京市户籍居民,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方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如果婚姻关系未满10年,即使离婚后也无法通过此途径迁入北京户口。
申请人需提供在京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此外,还需提供在京就业或生活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需要变更户口登记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如果原户口已迁入北京,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变更,但是否能继续保留北京户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特殊情况,如子女抚养权归属、经济困难等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特殊处理。但最终是否批准,需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综上所述,离婚后能否继续保留北京户口取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在京居住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您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