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离婚后是否能保留或获得香港户口。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两个层面:一是离婚本身对当事人香港居民身份的影响;二是非香港居民在离婚后能否通过某种途径获得香港户口。
离婚与香港居民身份的关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离婚并不直接改变一个人的香港居民身份。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前已经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则离婚不会影响其居民身份。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2)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土主权下香港出生的英国属土公民及其他人”等特定条件下的人士,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非香港居民离婚后的居留权:对于非香港居民而言,离婚后能否获得或保留香港户口,主要取决于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非香港居民若要留在香港,必须获得有效的签证或许可。离婚后,如果非香港居民之前是基于婚姻关系获得的逗留许可,那么在离婚后,该许可可能会被重新考虑。但根据《入境条例》第2A(1)(a)条,入境事务处处长有权给予、更改或取消任何非香港居民进入、逗留或居留的条件。
人才引进计划:非香港居民还有可能通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一般就业政策”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等方式获得香港工作签证,进而长期居住并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这些计划旨在吸引高技能人才来港工作,对申请人有学历、专业经验等要求。
投资移民:虽然香港政府于2015年暂停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但未来政策可能调整,通过投资方式获得香港户口的途径仍值得关注。
家庭团聚:如果非香港居民与香港永久性居民有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可通过家庭团聚政策申请来港居住。根据《入境条例》第2A(1)(b)条,入境事务处处长可以因家庭团聚等原因给予非香港居民进入或逗留的许可。
离婚后,已有的香港户口不会自动失去,除非该户口是基于婚姻关系获得且离婚后不再满足相关条件。非香港居民在离婚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香港户口的可能性存在,但需符合香港入境事务处的相关规定和条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个人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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