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离婚后,原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将户口分离。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户口迁出或独立设立户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迁出原有户口,另行设立单独户口。
其次,参照《公安部关于规范户籍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08〕38号)规定,对于因婚姻状况变化需迁移户口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依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再者,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通常会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内容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涉及子女户口随哪一方生活的决定也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此外,《婚姻法》第39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离婚后子女户口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确保了离婚当事人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分立等手续。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要求。
总结:离婚并不影响原夫妻双方将户口分开,他们可以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程序分别设立或迁移自己的户口。在此过程中,确保了离婚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