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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立户口本吗?

用户:157****6204 芦淞区 2024-10-31 00:40 婚姻家庭 浏览量:1672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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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提问:离婚后是否需要单独设立新的户口本?希望了解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最新、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

律师分析:

  1. 户口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实施至今)第二条,我国实行常住人口户口登记制度,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作为个人婚姻状况的变化,本身并不直接影响户口登记的基本原则与程序。

  2. 户口簿与婚姻关系:《户口登记条例》并未规定离婚后必须更换或设立新的户口本。户口簿主要记载户主与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户主关系等,其中“与户主关系”一项可能标注为配偶。然而,离婚仅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并不影响户口簿其他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故无需因离婚而变更整本户口簿。

  3. 户口迁移与分户:离婚后,一方如需迁出原户籍地另立门户或迁入新居住地,应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户籍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8〕9号)中提及,对于已婚人员离婚,只要在原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单独立户。这意味着离婚后,满足条件者可申请分户,但并非强制要求。

  4. 子女户口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可能影响其户口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户口跟随抚养权人,具体迁移事宜按《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5. 财产分割与户口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户口簿的变更与否,不影响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

总结:离婚后,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当事人设立新的户口本。婚姻关系的解除主要通过办理离婚登记实现,对户口登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可能引发的户口迁移或分户,以及子女户口随抚养权人变动等方面。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户口登记状态无关。当事人应根据自身居住、抚养权安排等实际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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