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否可以分立。答案是肯定的,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离婚后的夫妻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将户口分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原共同居住地。
二、《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配合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拒不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裁定。”这表明,离婚并不影响双方各自处理自己户口的权利。
三、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包括离婚在内的家庭关系变动情况,可以作为办理户口迁移的理由之一。
四、地方性法规也有相关规定,如《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户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因婚姻状况变化需分户或立户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
五、《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虽然主要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但也隐含了离婚后双方权利义务的变化,其中包括可能涉及的户口分离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后,原夫妻双方的户口完全可以分开。具体操作需要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向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完成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