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离婚后,如果原共同居住的房屋遭遇拆迁,前配偶是否还能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拆迁补偿权益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或建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期间取得,则无论离婚与否,原属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在拆迁时,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时间点的重要性:需注意的是,补偿权的判定与离婚发生的时间节点有关。若是在离婚后才发生的拆迁行为,原则上讲,拆迁补偿属于该房产当前所有者的权益。但是,如果涉及到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未尽事宜,或者存在未分割完毕的共同财产,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补偿形式的选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意味着即便是在离婚后,只要能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拥有合法权利,就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
举证责任: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于拆迁房屋享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房产证、法院判决书等文件来证明其在婚姻关系中对房屋的贡献及所有权情况。
协商解决优先: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做出公正裁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主要取决于房产是否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双方对房产的具体约定和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如有争议,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