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离婚后,子女的户口能否迁移到与母亲再婚后的继父处。这个问题涉及到抚养权、户籍管理以及婚姻家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如果母亲取得子女的抚养权,并且与继父结婚,理论上子女可以随母亲落户到继父处。
其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依法改变家庭关系的,应当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子女户口可以进行迁移。
再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1〕71号)规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的,应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所以,子女随母亲迁至继父户口需得到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第四,考虑到子女意愿,在子女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对户口迁移的意见也应受到尊重。《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条明确了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及成年人享有对自己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最后,地方性户籍政策可能对此类情况有更为具体的要求,实际操作时还需参照各地的相关细则。
综上所述,离婚后,若子女随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并经得合法手续,是可以将户口迁移到继父名下的。但具体操作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户籍政策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子女本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