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因远嫁而迁移户口后,在离婚的情况下如何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流程与法律依据。
户口迁回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13条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属于“迁出”,原则上可以依据该条款进行户口迁回。
离婚后迁回户口所需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果通过法院途径离婚)、身份证、户口簿等文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此外,还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核。
迁回的具体流程:首先向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其次,持上述材料及迁出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最后,经审核无误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婚姻关系迁移户口至配偶所在地的妇女,在离婚后,若原籍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直系亲属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直系亲属处。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解决因婚姻变动等原因造成的户口迁移问题。
法律政策变化关注:鉴于户籍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综上所述,离婚后迁回原籍户口是一项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齐全材料并履行必要程序即可实现。同时应注意跟踪相关政策变动,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