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会如何显示的问题。具体来说,他关心的是法律对于离婚后个人户籍信息变更的规定。
婚姻状况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应该按照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在离婚后,当事人需要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婚姻状况的变更。
变更程序:通常情况下,离婚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婚姻状况的更改。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会在户口本上将原来的“已婚”改为“离异”。
户口迁移:如果离婚后有迁出原户籍地的打算,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电子档案更新:除实体户口本外,公安系统内的电子户籍信息也会同步更新为“离异”,这对于后续涉及身份证明的事务至关重要。
法律保护:婚姻状况的变更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这些权益仍应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会变更为“离异”,并且这一变化是基于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主动配合完成。同时,这也标志着个人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