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我们规定了保险指定受益人的义务和权利。保险指定受益人是指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分配或者特定的人进行受益。
1. 法律依据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2条第二款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并公开处理遗产。”
2. 法律依据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金作为遗产时,应当由保险受益人领取,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的清算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确定的接收单位接收。具体的执行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法律依据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遗产分割完毕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继承人的近亲属。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对遗产的分割享有优先权,但行使优先权的方式必须遵守法定的时间限制。”
4. 法律依据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则由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并公开处理遗产。具体的执行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对遗产的分割享有优先权,但行使优先权的方式必须遵守法定的时间限制。如果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则合同无效。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则由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并公开处理遗产。具体的执行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对遗产的分割享有优先权,但行使优先权的方式必须遵守法定的时间限制。如果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则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