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离婚后一方如何要求另一方迁出户口,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答案要点包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原共同户口中的一方迁出。二、参照《婚姻法解释(三)》第25条,离婚后,双方不再存在夫妻关系,户口迁移应基于个人意愿与实际需要。三、实践中,通常需由要求迁出方出具离婚证明及书面申请,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四、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迁出,可诉诸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请求强制执行。五、新颁布的《民法典》虽未直接规定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但其关于人身自由和权益保障的精神同样适用于此情况。
综上所述,离婚后要求迁出户口,应当按照我国户口管理法规及司法实践进行操作,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是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