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离婚后是否能够独立设立户口的问题。简而言之,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离婚后是可以申请将户口独立出来的。
首先,从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这意味着个人在具备稳定住所等条件时,有权申请设立独立户口。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后必须或可以单独设立户口,但其第三十九条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和探望”的规定中隐含了对离婚双方生活安排自主权的认可,这为离婚后可能产生的独立生活需求提供了间接支持。
再次,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7〕34号)文件精神,“对于因家庭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只要当事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符合当地分户政策规定,就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离婚作为导致家庭关系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独立居住意愿时,可在符合当地具体政策的前提下申请分户。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也强调要保障各类群体依法享有平等登记户口的权利,其中虽未直接提及离婚情况下的分户问题,但从保护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可以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离婚情形下要求设立独立户口在内的合理诉求均应得到支持。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条款反映了法律对于个人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的尊重与支持态度,从而间接表明离婚后基于个人生活需求而寻求独立户口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离婚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确实可以申请将户口独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