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的核心问题是:离婚后,若其户籍与父母在一起,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个问题涉及的主要法律领域是婚姻法、户籍管理法以及地方性的户籍政策。
基本人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意味着离婚后,你有权申请进行户口迁移。
迁移条件:通常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将户口迁移到配偶处、父母处、子女处或自己名下的房产。如果父母同意且户口所在地允许,你可以将户口迁回父母处。
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基本证明文件,具体可能还需提供单位或社区的接收证明等。
办理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提交申请,然后再到拟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办理迁入手续。
地方政策: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户籍政策。
综上所述,离婚后想将户口迁回父母处,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户籍政策,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依次在原户籍地和新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