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离婚后,如果原是深圳户籍的一方,其户口可以落在哪里。简单来说,离婚后的户口迁移主要依据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来决定,通常可选择迁回原籍、留在现住址或是迁至新的居住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离婚并不直接导致一方失去原有户口所在地的居住权。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原因需要变更常住户口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这意味着离婚后个人有权申请更改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第三,对于希望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情况,《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指出,“公民因投靠亲属或者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这为离婚后想要回到娘家或其他亲属处提供了法律支持。第四,如果离婚后继续居住在原来的家庭住所,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保留现有户口不变。第五,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还有各自的具体实施细则,比如深圳市公安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可能会有关于此类情况更详细的指导说明。
综上所述,离婚后深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落户地点;同时建议咨询当地公安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在整个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前配偶友好协商解决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