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核心问题:在离婚后,其户口能否迁回原籍地的动迁房屋?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解析:
户口迁移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户口迁移,不受婚姻状况限制,理论上可以迁回原籍地,但具体需满足当地户籍管理政策。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地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中提及,允许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原籍地或者其他城镇落户。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通常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原籍地是否有房产、是否符合当地户籍准入条件等。
动迁房屋对户口迁移的影响:如果原籍地房屋已经动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后享有重新安置的权利,但这并不直接关联到户口迁移,户口迁移仍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分配动迁房与户口的关系:部分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可能将户口作为分配动迁房的一个参考因素,如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的“人户一致”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户口不在动迁房所在地,只要具备其他法定资格,也可能享有动迁利益。
法律程序:离婚后迁回原籍地,一般需提供离婚证明、原籍地房产证明(若有)、接收地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具体流程应参照各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执行。
总结: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地的动迁房屋,并无明确禁止性法律规定,但实际操作需结合各地具体的户籍政策和动迁政策,满足相应条件并完成规定的申请手续。同时,户口迁移与动迁权益分配虽有关联,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具体情况需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