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昭通离婚后如何将户口单独迁移,具体包括迁移的条件、程序、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
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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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云公治〔2019〕14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迁出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个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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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程序
-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个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
- 然后,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出申请。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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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离婚证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 迁入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部分地区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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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云公治〔2019〕143号)第五十一条:“离婚后,一方要求迁出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个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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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提交申请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 如果迁入地为集体户口,需提供单位同意迁入的证明。
- 迁移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
总结
离婚后户口单独迁移是合法的,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确保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