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离婚后如何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原来的户籍所在地。答案在于了解并遵循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婚姻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的公民可以凭离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其次,参照《公安部关于规范户籍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08〕71号),对于因婚姻关系变动需迁移户口的,应尊重个人意愿,允许其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投靠亲友。
再次,离婚时可能涉及的房屋产权变更也可能影响户口迁移,如原住所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判决书中明确分割归属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此外,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应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安排,这可能会影响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原则上户口也应随该方迁移。
综上所述,离婚后要将户口迁回原址,需准备好离婚证明、身份证、房产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子女户口问题的处理,确保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尊重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