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在离婚后想知道是否具有将户口迁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地的权利。
答案概述:离婚后,当事人完全有权迁移户口,具体可从身份关系变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居住权益、户口登记法规五个方面理解并执行。
身份关系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双方离婚后,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因此,离婚后一方不再受原共同居住地的约束,有权迁移户口。
财产分割:虽然户口迁移与财产分割无直接关联,但离婚后的住所变动可能影响到实际居住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规定,离婚后各方应有独立选择居住地的权利,这也为户口迁移提供了条件。
子女抚养:如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不影响其迁移户口,但需保证探望权的行使。
居住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等原因引起户口迁移的,应当及时申报户口变动情况。离婚后个人生活状态改变,有权依法迁移户口。
户口登记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中也强调了公民在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基础上,享有户口迁移的权利,离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总结: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离婚后当事人有权迁出户口,不受原婚姻关系限制,只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注意协调好与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