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夫妻离婚后,如何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各自的户口登记信息。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离婚判决或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户口登记项目的,应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有效法律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这意味着离婚后首先需有法定的离婚证明材料。
原户主同意或法院裁定:如果离婚后的一方希望迁出原共有户口本,按照《户口登记条例》,需要原户主(可能为对方)的同意;若对方不同意,可依据离婚判决中关于户口迁移的约定或另行起诉,由法院作出裁定。
迁入新住所:离婚后欲迁入新的住所,需提供新住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居住证明材料,遵循《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新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子女户口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户口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迁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
执行与监督: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如有违反,《户口登记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总结:夫妻离婚后变更户口,需持有效离婚证明、新居住地证明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明确依据,向户籍所在地和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在这个过程中,各方权益都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确保户口变更程序合法、公正、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