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主要涉及的是离婚后女性户口迁移的问题,答案通常是回到娘家所在地或个人户籍原地。
首先,根据中国的《户口登记条例》以及相关的户籍管理制度,离婚并不直接改变一个人的户口状态,但个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进行户口迁移。其次,离婚后的女性户口迁移一般遵循“随人走”的原则,即如果女方在离婚后选择回到娘家或者任何其他地方居住,她可以将户口迁移到那里。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镇,由小城市迁往大城市,必须持有城市、镇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镇亲属的证明”。第四,如果离婚女性选择留在原本与前配偶共有的房产内,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女性还可以选择将户口迁移到自己购买的新住所或者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中。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女性户口迁移问题应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居住地进行考虑,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