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离婚后,是否可以将原本登记在一起的户口本进行分割,各自持有独立的户口本。以下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该问题: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可以申请分户。
申请条件: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户口迁移和分户并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3〕76号)第二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证明自己具备独立生活条件。
申请程序: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居民户口迁移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5〕49号)的规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办理。
时间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对公民提出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因此,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因此,如果当事人不按规定申请分户,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离婚后可以申请分户,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议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