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离婚后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义务。”这意味着离婚后出生的孩子,不论其父母婚姻状况如何,都有权在中国进行户口登记。
二、父母离婚并不影响新生儿的户口登记,新生儿可随父或随母落户。《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在实践中,新生儿户口跟随哪一方,通常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若离婚协议中有对孩子抚养权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孩子户口会落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一条款虽未直接规定户口问题,但抚养权归属对户口登记有直接影响。
五、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也未对离婚后出生的孩子户口问题做出特殊限制,只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和户籍管理规定,均有权依法进行户口登记。
综上所述,离婚后出生的孩子,无论跟随哪一方生活,均有权利并应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具体落户哪一方主要取决于父母双方的协商及抚养权归属,同时需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完成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