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同地点居住或者财产管理所在地的不同的人,可以分割遗产。”因此,如果一个人在甲地居住并且主要生活在甲地,而他的孩子则居住在乙地并且主要生活在乙地,那么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甲地的部分房产份额分割给孩子的父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双方离婚,但只要有一方同意,他们就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探望对方的孩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设和谐家庭。”因此,一个和睦的家庭应该鼓励和支持其成员之间的平等沟通和相互理解,包括对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因此,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应当根据每一个参与者的贡献大小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亲属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首先清偿。”因此,如果有继承人在没有得到法定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分割了财产,那么这些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总结:,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即使是根据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也必须保证每一方的合法权益,并且要尽量减少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同时,还应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自主权,充分保障他们的财产所有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