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广州市离婚后,个人户口应当如何处理,以及可以挂靠在哪里。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将户口迁至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处,或者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粤公通字〔2021〕47号)第六十三条:“离婚后,夫妻一方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至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处。”因此,如果离婚后没有其他合适的挂靠地点,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父母或直系亲属处。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内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穗公户〔2021〕12号)第四条:“市内户口迁移,公民因就业、就学、结婚、离婚等情形,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如果离婚后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且该单位设有集体户,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该集体户。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内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穗公户〔2021〕12号)第五条:“公民因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该房屋地址。”如果离婚后个人名下有房产,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该房产地址。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内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穗公户〔2021〕12号)第六条:“无固定住所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社区公共集体户。”如果离婚后没有其他合适的挂靠地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社区公共集体户。
综上所述,离婚后在广州的户口处理方式多样,包括迁回父母或直系亲属处、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自购房产挂靠以及社区公共集体户等。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挂靠方式,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