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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没房户口?

用户:190****1448 广丰区 2024-10-30 19:33 婚姻家庭 浏览量:3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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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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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了解的是离婚后男方如果无房,其户口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离婚情况下,对于无房产一方的户口迁移问题,法律上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解决办法,但提供了几种可能的选择。

  1. 继续挂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需要变更户口登记事项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若原配偶同意,且符合当地政策,男方可以暂时将户口保留在原地。

  2. 迁回原籍:依据同一条例第十六条,“公民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返回原常住地居住的,应当注销暂住登记,并恢复原常住登记。”如果男方有原籍或其他亲属愿意接收,则可考虑将户口迁回或迁至亲属处。

  3. 公共集体户:部分城市为了解决此类问题设立了公共集体户,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如离婚后无房者)将其户籍暂时挂靠于此。具体条件需参照各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4. 租房落户:近年来,一些大城市开始试行“租购同权”政策,即允许长期租赁房屋的人口在当地落户。例如,《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中就包含了对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要求,其中也包括了通过租房满足居住要求的情况。

  5. 单位集体户:如果男方所在工作单位提供集体户口服务的话,也可以选择将个人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内。不过这通常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公安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在男方离婚后无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前妻协商保留现有地址、迁往原籍或亲戚家、加入公共集体户、利用租购同权政策或是转入单位集体户等方式解决户口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具体操作细则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最后提醒一点,在做出决定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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