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领取保险金的权利、解约权和追偿权等。
1. 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62条的规定,投保人有权按照约定领取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未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支付保险金。
2. 解约权
根据《民法典》第172条的规定,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在合同期间内对保险合同的内容不满意,并且希望解除合同,那么他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3. 追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173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害,请求保险人赔偿损失的,保险人应当依约履行赔偿责任。
4. 其他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78条的规定,投保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其他权利。例如,投保人可以选择放弃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也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提供额外的保障。
总结:来说,《民法典》对于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投保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解约权和追偿权,以及其他权利。这些权利都基于保险合同的规定,并且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充分理解并遵守这些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