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离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所需的证明材料及具体流程。
律师角度分析:
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时,应出具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等法定证明文件。离婚后女方欲将户口迁回原籍,首先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即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原籍地接收证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女方还需获取原籍地(即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身份与户籍证明:除了上述离婚相关证明,还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便核实身份信息和原户籍情况。
房产或家庭接纳证明:如果在原籍地有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愿意接纳,则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直系亲属书面同意接纳并附上其户口簿。根据《户口迁移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户口迁移一般要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申请与审批程序: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出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由派出所审核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申请应及时予以办理。
总结:离婚后女性若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地,必须准备好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证明、原籍地接收证明、身份户籍证明、房产或家庭接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并遵循相应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还会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附加条件,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