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仙游县离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下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详细分析:
1.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2. 迁移所需的材料
根据《福建省户籍管理规定》第26条,申请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 新住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证明等。
3. 迁移的具体流程
根据《福建省户籍管理规定》第27条,具体流程如下:
- 准备材料:准备好上述所需的全部材料。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给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
- 审核材料: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 办理迁移: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出具《户口迁移证》。
- 落户: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公布)第19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福建省户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第26条:“公民因离婚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以及新住址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 《福建省户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第27条:“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户口迁移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 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建议在离婚后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免因时间过长导致相关证件失效。
- 咨询当地派出所: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确保材料齐全、流程顺利。
综上所述,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是完全可行的,只需按照上述流程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即可。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