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问题在于:在男方作为“入赘”女婿的情况下,双方离婚后,男方的户口应如何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引起户口迁移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应遵循个人意愿和实际居住地原则。
户口回迁:若男方婚前原有独立户籍,离婚后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留在女方家:如男方婚后已将其户口迁至女方家庭所在地,并且离婚后仍希望或需要在此地居住生活,可与女方及当地派出所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户口保留或迁移手续。
设立单独立户:如果男方离婚后有单独的住房并且符合设立单独立户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新住所并设立单独立户。
司法判决要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在离婚判决中对户口迁移做出明确安排。此时,当事人需按照判决内容执行。
综上所述,入赘离婚后男方的户口处理,需结合个人意愿、居住地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