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在本镇离婚后关于户口迁移的新规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流程。
- 户口迁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出原家庭户,迁入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
- 申请材料: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7〕13号)的要求,申请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迁入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迁入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 审批流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规定》(公通字〔2015〕21号)第1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迁移的决定。如同意迁移,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原则上随抚养方迁移。如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4条的规定,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离婚后户口迁移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较为明确,申请人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核。如遇到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