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离婚后个人户口应如何处理,即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答案在于离婚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户口所在地,但根据个人意愿和具体情况,可以选择迁回原籍、迁至亲友处、或保持在现居住地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户口迁移。
二、关于迁回原籍,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问答》中规定,离婚、丧偶妇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回娘家或其他原籍地。
三、若离婚后一方有独立住所并同意接收,另一方可以将户口迁至该住所。需依照《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城市居民离婚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选择继续保持户口在原夫妻共同住所。
五、如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相应地,子女户口可随抚养权归属方迁移。
综上所述,离婚后户口签往何处,应结合个人意愿、实际居住地、原籍地政策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依法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宜自己的户口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