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在于:婚后取得北京户口的个人,在离婚后其北京户口是否会发生改变或有何种法律规定。
首先,从户籍管理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并不直接导致户口所在地的变更,除非当事人自行决定并申请迁移。
其次,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本市人口规模加强人口服务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并未明确规定离婚会导致非本地籍人士丧失已获得的北京户口。
再者,涉及婚姻关系变动对户口影响的,可能与购房、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交织。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提到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可能会涉及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的确定。
第四,如果婚前一方为获取北京户口而与另一方结婚,存在欺诈或借婚骗户的情形,离婚时可能涉及户口资格的撤销问题。但这需要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五,若原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落户北京,通常与特定单位、学校的集体户口相关联,那么离婚可能会影响这些关联因素,但不影响个人在北京的常住户口资格。
综上所述,离婚本身并不会自动导致拥有北京户口的一方失去该户口。然而,具体是否能够继续保留北京户口,还需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来判断。同时,对于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户口的情况,司法和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